【ER】下一枪(五)

这是一间奢华的办公室,以猎人的标准来说。 阿拉斯加棕熊皮毯铺在地上,墙壁上挂满虎豹的兽首,一杆步枪端正地放在麋鹿骨头达成的架子上。这些动物残骸都是办公室的主人亲手打下的。办公室正中央是张厚重的木桌。那是路易十四才用的起的木料,但巴洛克式的花纹绝对会为它的主人所厌弃。 北边帮的老大海米·维斯坐在桌后的软皮椅里。他是个英俊的男人,轮廓锋锐,拥有中欧人大而深陷的眼眶,薄而饱满的宽耳朵平衡了薄唇冷硬的线条。有人说他长得像电影明星。他和电影明星的不同之处在于当摄影师给电影明星拍照时,他们会微笑;而当摄影师给海米·维斯拍照的时候,他会说:“你给我拍照的话,我就会杀掉你。” “放他进来。”海米对手下德纳第吩咐道。 德纳第出去了,押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进来。 “日安,维斯先生。”男人说,“你的地毯要被我身上的血弄脏了。” 海米双手合握,放在桌上。他慢慢向前倾身:“我不介意换一张全新的,‘醉汉’。” 醉汉顺着他的眼神低头看了看自己:“你是个有品位的人。只要你把我保护我的安全,我就能给你带来比我做的人皮地毯更有价值的东西。比如卡彭在邮局安插了几个内鬼,阿尔伯塔省[1]下一批利口酒什么时候到,你怎么能打败他。” “你是个有用的人。为什么整个南方在悬赏你的脑袋呢?” “因为我恰好知道一点儿过时的警方情报。” 维斯拿下他的步枪,从桌子后面走出来。他文雅地打量着醉汉,陡然抓住他的领巾一扯。格朗泰尔被扼得猛烈地咳嗽着,血滴到维斯的皮鞋上。维斯展开被撕下来的领巾,叠了两叠,仔细地擦拭着漆黑的枪杆。 “而你会把我们的最新情报传达给警方。”他稳稳地一挑,枪口就抵在了醉汉的喉结上:“在你的嘴还能说话的时候。” “那样做对我没有好处。我的知情人被‘主教’炸死了,我的档案被烧了。他们背叛了我,我回条子哪去没有意义。” “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。”维斯慢慢地说,“在我们都睡着的时候,你像只耗子一样溜出去,找到他们,坏了我们的好事。他们就会重新接纳你。” “有个警察就是这么对我说的。”醉汉被迫仰着下巴说。 维斯把枪口压低了。 “我没钱买手提包了,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,给你带来这个。”格朗泰尔把手伸到胸袋里掏出一张卡片,递给维斯。维斯接过它。那是一张属于叫安灼拉的警长的警官证,照片上浅色头发的俊美男人被蒙在格朗泰尔的血手印下。 “你看,他长得很漂亮。”醉汉说,“提着他的脑袋来找你太招摇过市了。” 海米·维斯鼓起的口轮匝肌抽了抽:“娘娘腔。” “嘿。”格朗泰尔抗议,“我以为你有品位呢。” “把他押到你那去。”维斯对德纳第点了点头,“看着格朗泰尔先生。”

格朗泰尔从后门走进滑铁卢中士旅馆里,地板油腻得他差点打了个滑。看见窗外漆黑的防火梯时他停下,看了一眼。一年半前他被卡彭派去杀了德纳第的婆娘。事成了,他也被德纳第砍了几斧子,就是从这儿爬走的。他身体下面一条污血从走廊流到排水沟。 德纳第在他背后把枪一顶:“想起什么了吗?” “你房子墙纸怪好看的。”格朗泰尔说,“瞧瞧这百合花。还是托马斯·斯特劳恩[2]风的。” 德纳第骂着格朗泰尔不要装傻充愣,把他引到一间破房里。几条木板钉在漏风的窗户上,家具已经拆了个精光,徒留粗陋的桌椅和矮床。在爱潘妮跟老德纳第撕破脸之前,她和伽弗罗什住这。现在这一般是囚室,偶尔是刑室。 “把你要交待的卡彭的事写下来,纸和笔都在抽屉里边。”德纳第眼珠一转,“现在,先生,咱们都是老熟人了。你要自己付房费还是劳烦我动手呢?” “我一个钢镚也没了。” 德纳第用脚一踹他膝盖后面,格朗泰尔就跪倒了地上。德纳第在他血糊糊的口袋里摸了一通,站起来悻悻道:“操他妈的。你整天满嘴屁话,实话都和屁话分不开了。”

格朗泰尔被关了一天,深夜一颗石子“砰”地打到他昏昏欲睡的头上。一双闪亮的眼睛在窗户后的木条上熠熠闪光。 “醉汉!”伽弗洛什小声叫,“你让我好活见鬼的一番找。” “不要说脏话,小混球。安灼拉那边怎么样?” “他说他找人搞到了权限,在查你那劳什子东西。” “什么人?不会整个局子都知道我的英雄事迹吧?” “一个叫马吕斯·彭眉胥的。”伽弗洛什咂巴着嘴巴说。 “行吧,行吧。我的命就在这什么马吕斯的舌头上了。你在吃什么玩意?”格朗泰尔的肚子可耻地咕咕叫了。 “太妃糖。你那个条子给的。” “他啥时候学会贿赂黑手党的?”格朗泰尔嘀嘀咕咕。 他只有在这时候才承认伽弗洛什是La Cosa Nostra[3]的一员。别的时候,伽弗洛什都是个普通的小孩。不准碰枪,不能偷酒,该吃西兰花、上学和捉西瓜虫。伽弗洛什知道格朗泰尔这么想。这是为什么格朗泰尔举目无援的时候,他还能收买到伽弗洛什来帮他。 “你告诉安灼拉一切顺利。谢谢他的警官证,香水把我押在你老子的地盘了。我出不去,外面的人也进不来。”格朗泰尔又补充,“让安灼拉快点,一旦香水查到他的脑袋还在脖子上就完蛋了。” 你碰上杀手的时候,能保护你的只有那些杀手的杀手。让惯于卧底的格朗泰尔躲到“卡彭唯一惧怕的男人”海米·维斯背后去,这就是他和安灼拉的打算。普吕戎在火车站被和其身份不明的同伙打伤这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,格朗泰尔独自逃出城一段时间内是不可能了。格朗泰尔相当庆幸这事没查到安灼拉头上。 “你废话太多了,要加钱。” “等我给弄出去,你要翡翠石我也给你找来。让他从一九一八年的档案找起。” 楼梯上一阵脚步声。伽弗洛什的影子一闪,消失了。只留下树枝吱呀呀地抖动。 格朗泰尔立马倒头装睡。 德纳第的脚步声停在格朗泰尔门口。格朗泰尔眼皮掀开一条缝。 窗外传来一声凄厉的猫叫。 脚步声转了一圈,重新回楼上去了。 好小伙子。要不是出生在德纳第家,他会成为一个杰出的警察。格朗泰尔苦涩地想着不可能的事。

格朗泰尔自己穿上警服是一九一八年。藏蓝布料,白纽扣,紧裹肌肉的漆黑马靴和牛皮腰带,肩上四颗银星闪烁。四年后他脱下制服,扯松领带,叼上雪茄,扮成酗酒和出拳一样凶烈的黑手党莽汉。他混迹在敌人中间,鼻梁被打歪了,耳朵被流弹割豁了,肚子上被烧红的铁块烙了一个印子。这些都没什么。格朗泰尔每个满月在拉辛路1644号和沙威接头,他便感觉汲取了点力量。黑夜和浓雾中他看不清沙威的脸,但他能看清自己的灵魂。 最难捱的还是杀人。杀匪徒,格朗泰尔能干。杀无辜的人,格朗泰尔干不了。但卡彭躺在密歇根大酒店套房猩红的椅子上,一边让人给他刮脸,一边给格朗泰尔下命令。他肥厚的嘴唇在白沫下勾起了然于胸的笑。格朗泰尔知道想要博得疤脸卡彭的信任,他没有退路了。 那晚他躲在这个酒店的花园里,怀里揣着一把柯尔特。当你要近近地杀一个人,用柯尔特;当你要远远地杀许多人,用芝加哥打字机[4]。他看着德纳第夫人走进厨房,抱怨着搓洗堆积的碗盆。和她两个骨瘦如柴的孩子不一样,她身躯庞大,像一头母象那么好瞄准。格朗泰尔举起枪。 德纳第夫人停住,在围裙上擦擦手。她掀起倒扣在台子上的相片。格朗泰尔神经紧绷,他拿起望远镜多看了一眼。他多恨自己那么做了。 那是张爱潘妮的照片。格朗泰尔想起道上叫她德纳第妈妈。 格朗泰尔没能看清那女人看照片的眼神是否有一星半点的慈爱。他扣动了扳机。 之后发生的事被他故意忘掉了,除了德纳第应急消防斧那亮闪闪的红柄劈在胸骨的感觉:恐惧多于疼痛。德纳第以为他死了,格朗泰尔也以为他死了。直到安灼拉俯下身来,把他背到背上,向家走去。 伙计,你总不能我是谁都不问吧?趴在安灼拉背上的格朗泰尔想问。血块堵在他的喉咙口,他没能开口,反倒眼睛疼了。 他回到卡彭集团,头儿奖给他亲切的微笑和一张不消报税的巨额支票。他伤没好就昏头昏脑地把钱都拿去搞了酒,和爱潘妮分了。 格朗泰尔粗鲁地说:“我把你妈杀了。” 他多希望爱潘妮打他一耳光。 爱潘妮只是挑了挑眉毛:“你怎么不把我爹也杀了?” 往后杀谁都容易多了。也许火拼中他还杀过警察,格朗泰尔不怎么在乎了。间接和直接杀人之间的区别只是一层给良心的薄薄的遮羞布,而醉汉连良心也没有了。 好在警察格朗泰尔还有良心。卧底快三年以来他没日没夜地期盼着能杀了醉汉,穿回格朗泰尔的皮囊。南卢普区警署爆炸案以后,他知道他唯一的接头人死了,他的档案烧成了灰。但格朗泰尔继续在拉辛路1644号的街灯下等到日出,回去酣饮一通再沉沉睡去。 他第三次去的时候,一个巡警叫住了他。 “你干什么的?” “等人。” 年轻的巡警表情狐疑。格朗泰尔不耐烦地刚要轰他走,巡警表情变了。 “你是醉汉。”他结结巴巴地说。 格朗泰尔呆呆地看着他。这年轻人叫错人了。他不是醉汉,他是格朗泰尔。 巡警把木质警棍举到胸口,一脸神经质的恐慌地看着格朗泰尔。“不管你要干什么。”巡警声音发抖地说,“想都别想。” 格朗泰尔摸了摸他被打断的鼻梁骨。他走过去,刑警甚至没敢挥棍。格朗泰尔扶住刑警的胳膊肘,向上推了推。 “警校的老东西怎么教你的?战术动作都错了!”格朗泰尔戏谑地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看看,这样这才像话嘛。” 巡警已经说不出话来了。 格朗泰尔转身走了。刚走出百英尺外,他猛然转身。一枪撕碎黑暗,昏黄的煤气路灯像恒星爆裂般炸开。沸腾的血液在他的血管里炸开。他还嫌不过瘾,大笑着,愤怒地砰砰补了两枪。 巡警的子弹完全打偏了,格朗泰尔甚至用不着躲闪。他像一个老辣的黑手党那样娴熟地拐进巷子里,逃走了。 格朗泰尔从梦里醒了。 殓布般惨白的月光从窗户木条的缝隙里一条条地透进来。你最好快点,安灼拉。格朗泰尔想。向圣裘德[5]祈祷吧,太阳神。祈祷你还能让我看见明天的太阳。

第二天日落时分,格朗泰尔又被押回了维斯的办公室。他想他的小命就要交待在这了。让安灼拉知道不是所有他想救的人都能被救活对他有点残忍,但做他们这行的总得学会这个道理。 维斯指头里夹着粗黑的雪茄,命令他:“把那个柜子打开。” 格朗泰尔打开翻柜。一排枪械组成了黑色金属的海洋,在血红的日光下发着紫光。 “挑一把,醉汉。” 格朗泰尔拿了把汤普森冲锋枪,和他的身份比较相配。 “你是条听话的狗吗?” “这得看听谁的话。”格朗泰尔说,“拿着枪的天主,或者拿着钱的恶魔,他们的话我是肯听的。” “如果你听话,我就是你拿着钱的天主。如果不听,你在死之前都不会有机会看清我是谁。” “明白。” 海米·维斯吐出一个烟圈。灰烟像病死的人,无声无息地消散了。 “做条好狗。我要放你去咬你的前主人了。”

——

注: [1]阿尔伯塔省:位于美加边境,黑帮从这里进口许多走私酒。 [2]托马斯·斯特劳恩: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墙纸设计师。 [3]La Cosa Nostra:意语“我们的事”,常被意裔黑手党用于自指。 [4]芝加哥打字机:汤普森冲锋枪,芝加哥黑帮常用而得此昵称。 [5]圣裘德:不可能的任务的守护神。